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应用学院发〔2023〕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著作类成果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跨度及计分范围
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由国家级出版社或全国百佳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且“大连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含正式出版的调研报告)、学术译著和主编大型工具书。
二、申报方式及说明
1.申报科研工作量计分的作者填写《应用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著作类成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学术专著是指对某个学科或某个专题经过系统地学术回顾,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应有与著作相关的研究论文发表),经过深入研究,撰写的具有创新性或在某一领域填补空白的著作;工具书是指收集一定范围的知识材料,通过条目、类别、图表、数据等方式编排处理,经过阐释、说明、提炼、浓缩的文献资料汇编,专供解决疑难问题或提供资料线索的著作;学术编著(编撰)是指对已有的素材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加工,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的著作;学术译著是指将一种语言的学术论著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所产生的著作。
3.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不作为著作类成果,其编委会成员均不计分。
三、材料报送
1.申报科研工作量计分的著作,作者须报送原件和封面、版权、前言、目录、封底的复印件及著作检索证明(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检索)。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至11月6日止,在此期间未申报、未报送材料者,一律作弃权处理。
附件:
科技处
2024年10月31日